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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保护巡回法庭”为航道整治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6-08-12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811日上午,溧阳市人民法院会同市航道管理处、南渡镇城管中队联合对位于堑口良种场的溧阳东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违章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溧阳东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1月份在芜申运河堑口良种场段擅自流转土地建设船厂,在未向有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情况下修建船厂滑道、行吊等设施并占用航道边坡。溧阳市航道管理处于201010月份依法作出责令停工、限期清除违建设施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112月向溧阳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20113月,溧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后由于船厂经济纠纷等原因停工而没有执行到位。

随着芜申运河溧阳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的实施和推进,南渡镇及堑口良种场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企业顾全大局搬迁设备设施并腾让施工用地,但该企业阻扰施工、拒绝搬迁并高额索取拆迁补偿金,造成该段落约170余米护岸施工不能实施,终导致今年汛期堑口良种场因此受淹。

眼看汛期来临,施工用地还不能交付,航道部门及时向溧阳市人民法院“航道保护巡航法庭”作了汇报,溧阳市人民法院在了解前期案件有关情况后决定重新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当事人回避情况下,采取公告形式予以通知,后受汛期影响而延缓至近日终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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