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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20峰会期间货运车辆通行证申办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8-12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做好G20峰会期间国计民生保障物品运输工作, 现把申办峰会期间载货汽车及普通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行证时效

    通行证仅限8月28日0时至9月6日24时使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原发放的各类机动车通行证(含有效期内)暂停使用。

    二、通行证行驶区域

    载货汽车通行证分为红证与黄证。持红证车辆可在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在杭州环城护城河内道路通行时须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持黄证车辆仅限在杭州环城护城河以外的杭州行政区域道路通行。持普通危化品通行证车辆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持证的机动车不得进入峰会会(场)地、住地、安保圈内通行, 同时须遵守“单双号”限行管理规定。遇道路临时交通管控期间须服从安保人员指挥。         

    三、载货汽车通行证

    1、申报对象: 8月28日至 9月6日, 须在杭州市行政区域道路内通行的载货汽车。

    2、申报截止时间: 8月18日17时前。

    3、申报办法: 载货汽车通行证实行分区域办理。其中目的地、始发地及通行线路在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 下同)的, 由市属各行业系统按照保障需求统一受理申请, 并对上报车辆办理条件进行审核, 经市交通局汇总后转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并办理通行证。

    4、申领规则: (1)原持有高峰通行证(含绿色农产品通行证)的可以办理白天载货汽车通行证; (2)原持有特许通行证的可以办理晚上20时至次日2时的载货汽车通行证;(3)原无通行证的不予办理; (4)渣土、煤炭、沙石、混凝土等工程运输车, 所涉企业、工地已经停产停工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 (5)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

    已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报各的用于城市执法、政府服务、社会公益保障等的载货汽车, 以及已申领峰会特别通行证的载货汽车, 不需重新申领载货汽车通行证。

    四、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证

    1、申报对象: 8月28日至 9月6日, 须在杭州市行政区域道路内通行的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2、申报截止时间:8月18日17时前。

    3、申报办法: 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证实行分区域办理。其中, 目的地和始发地在主城区的, 由市属各行业系统按照保障需求统一受理申请, 并对上报车辆办理条件进行审核, 经市交通局汇总后送市安监局审核, 市安监局审核后统一转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并办理通行证。

    4、申领规则: (1)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 (2)原持有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且确有需求的可以办理通行证, 但须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3)原无通行证的不予办理; (4)所涉企业已经停产停工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 (5)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驾驶人及车辆申报条件

    驾驶人及机动车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资质及上道路行驶条件。驾驶人及押运员存在公安机关规定不予办理行为的不予申领。

    六、申报材料

    1. 载货汽车通行证

    ① 《载货汽车通行证需求汇总表》;

    ②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原 《通行证》复印件;

    ③机动车所在单位证明复印件;

    2.普通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

    ① 《 危化品通行证需求汇总表》、《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 《通行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 (车主)身份证、行驶证、保险凭证、驾驶人驾驶证、外地驾驶员报各卡、押运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机动车所在单位证明复印件;

    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工具、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

    ⑤上岗资格证书(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和押运人员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⑥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复印件;

    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已安装完好的GPS或行驶记录仪的证明材料;

    ⑧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等材料;

    七、申报流程

    1、由企业按照 《通行证需求汇总表》(见附表)填写需求信息,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汇总至各行业主管部门。

    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需一车一档; 《通行证需求汇总表》需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各一份, 其中: 纸质材料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压缩格式后打印), 电子稿按原格式上报。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上报的运输车辆需求信息仔细审核汇总(《通行证需求汇总表》电子稿要汇总为一张表), 以行业为单位将信息报送至交通运输部门。

    3、主城区报送地址: 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交通大楼505室, 联系电话: 85463250; 电子邮箱:9789774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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