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发布江苏省第一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苏客联办〔2016〕1号)文件,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常州市与扬州市、昆山市共同被确定为江苏省首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是江苏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2016年上半年启动,按照城市申请、申报论证、签订协议和组织考核等程序推动落实。我市从去年年底启动申请工作,按照要求编制了申请报告、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报告和建设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着力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考虑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各项工程实施,着力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品质,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省政府将在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给予指导和支持。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周期原则上为四年左右,试点城市达到考核目标后,经省组织验收合格的,授予“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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