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常州市运管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召开了道路营运车辆源头监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会议主要就运管和交管部门在各辖区内的“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源头企业监管范围和名单进行了明确和统一。
最后,市运管处副处长陈伟平就本次联席会议的召开要求各辖区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安全监管范围;二是明确监管职责;三是明确监管责任人;四是明确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