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常州运管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方式
发布日期:2016-07-01    来源:运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规范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综合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有关规定,日前,常州运管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自7月18日起,将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实行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新模式。

    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部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采取全国统一题库的计算机考试方式;区域科目由基础知识考试(30分)和应用能力考核(7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视为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新的考试规定对地方政策法规、历史文化、名胜古迹、出租汽车设施设备的使用、营运线路的选择等内容进行分解细化。为此,常州运管组织编写了地方区域培训教材,配套了出租考试车辆和场所,升级更新了考试软件,使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内容及形式在广度和深度上更加符合出租行业实际需求。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