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武进区结合辖区实际,于日前出台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前,在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完成基础上,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河傍水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治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据悉,该区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大力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促进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该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遵循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各级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该区交通运输局是县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各镇、街道是乡、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管理责任主体。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对全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情况全面进行排查整治,实现县、乡、村道公路安保工程全覆盖。同时,区分轻重缓急,先行解决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交通量大、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满足公众安全出行基本需要。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在设计、建设环节,充分考虑地形、材料、成本和当地经济条件,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佳的使用效果。同时,以引导、警示、防护为主,综合应用多种安保措施,提升农村公路安保水平。
五是坚持质量优先、适当超前。本着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充分论证设计方案,重点路段适当提高设计建设标准和等级。始终将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严把材料监管、施工监管、验收监管等重要环节。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倡导设计和施工标准适当超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