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运管处召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员开展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贯工作。
新规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车辆委托检测等方面内容作了较大修改,并将于3月1日实施。市运管处根据变化进行了多次内部学习讨论,分别编制了适用客运企业、货运企业、维修企业、检测机构等不同主体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规定>需知》,最大程度的做到解释到位。
宣贯对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大家就检测档案、检测报告、车辆等级等情况作了讨论。
最后我处要求各单位要确保新规实施初期做到顺利平稳、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