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交运发〔2015〕16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于1月11日—12日组织辖市(区)运管部门及公交企业参加省里城市公交油补申报工作的相关培训,并同步启动我市城市公交燃油信息申报工作,目前我处已会同经信委完成节能与新能源车辆认证,正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全市城市公交燃油信息申报工作稳步推进。
2015年度,全市新增城市公交车辆共173辆,经我处联合经信委共同审定,其中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辆共90辆,占全市新增车辆总数的50%以上,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购买力度,努力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的出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