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制度的背景
为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我市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成员单位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副总召集人。成员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安监局、物价局、法制办、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形式,由总召集人决定。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也可由总召集人委托副总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相关单位执行。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有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二)督促、检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促进路面与源头治超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和督查工作;
(三)通报全市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治超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等,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研究讨论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五、组成单位具体职责
(一)各辖市(区)政府:各辖市(区)政府为治超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政府主抓的治超工作机制,切实将治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本辖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
(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常州市治超站点布局规划,负责治超站点日常工作;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负责对货源企业运输装载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依法整治并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装配载行为;负责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以及货运经营者及驾驶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对重点货运站场实行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开展超限超载路面查处执法;调查收集所属经营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基础数据,并与治超工作实现数据共享。
(三)市公安局: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打击超载行为、车匪路霸、超限黄牛,维护治超站点及路面执法治安交通秩序。
(四)市委宣传部:引导新闻媒体开展治超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五)市发改委、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对车辆生产、改装、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汽车公告目录进行监管。
(六)市财政局: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的使用办法。
(七)市农委:负责农用车辆(变型拖拉机)登记管理,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变型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有关证书、牌照、操作证件发放信息。
(八)市安监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监管,督促指导超限超载治理安全工作。
(九)市质监局:对治超称重设备进行检定。
(十)市物价局:核定超限超载卸驳载费的收费标准,规范有偿收费行为,利用价格杠杆调节超限超载行为。
(十一)市法制办:修订完善治超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
(公路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