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340省道具体走向和开工时间表”
340省道常州段现状从句容市进入金坛境内,经镇江丹阳皇塘镇、武进区邹区镇,利用常金大桥后,经怀德路、龙江路、通江大道进入江阴境内。根据《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2020年)》,规划340省道起自苏皖界(濮塘),止于常熟新204国道,是苏南中部地区重要干线通道。
由于现状340省道从常州市中心城区穿越,基本无法满足干线公路快捷、畅通的功能。新340省道常州段采取绕越城区方案,规划路线起自常州与无锡交界处,向东利用现有武进大道、湖滨路,穿越西太湖科技城北部,经殷村职教园南侧,进入金坛境内,路线全长约92km。为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对新340省道分东段和西段研究实施,其中340省道东段起于武进区与无锡境内交界处,向西跨越锡溧漕河、武进港,经武进区礼嘉镇,利用武进大道、湖滨路止于龙江南路,路线全长约23公里, 2013年省发改委已批复了340省道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340省道西段起自西太湖大道与长虹西路交叉处,利用规划西太湖大道线位往北,在现状340省道与长虹西路中间地带利用规划道路线位,穿越西太湖科技城北部,经殷村职教园南侧,进入丹阳市南部、金坛市境内,利用规划233国道线位往北与现状340省道衔接。340省道西段全长约22km,全部为新建道路。其中武进段长约13.1km,丹阳段长约3.7km,金坛段长约5.2km。目前,设计单位正在对本项目线位进行多方面的优化比选,同时,金坛市与丹阳市正在沟通本项目建设的建设时序安排。待本项目线位稳定确认后,将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择时开工建设。
二、“咨询263省道常州段现在到什么阶段了,什么时候开工”
根据《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2020年)》,263省道为本轮省道网规划新增省道,线路起于239省道嘉泽镇,终于宜兴市张渚镇,路线全长54公里,本项目对完善区域干线路网,加强武进及宜兴周边乡镇交通联系,服务滆湖周边区域旅游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263省道常州段路线起点位于239省道与金武路交叉处,利用239省道通过厚余集镇后,向南经武进经发区西侧,利用环湖西路与滆湖互通相接后下穿常合高速继续向南,止于常州与宜兴界的中干河,常州境内路线全长约20.7km。为服务2013年第八届花博会交通组织通行,本线路起点至常合高速互通约7公里已竣工通车。常合高速以南段由于全部为新建路段,目前正在上报用地计划手续,待用地计划下达后,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择时开工建设。
三、反映为什么常州普通公路收费站对地方车辆有“时收时不收”的现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收费公路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车辆通行收费站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和有关规定减速行驶,主动缴纳车辆通行费。对于经常通过非封闭式收费站的车辆、或者收费站所在地一定范围内的车辆,可以向收费站申请办理优惠通行证,符合上述条件的车主可直接向收费站咨询按规定办理优惠通行证。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公路路政专用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国务院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小车免费放行等,免交车辆通行费。社会其他车辆都应主动缴纳车辆通行费。
金坛收费站地处城郊结合部,随着金坛城镇建设的不断快速发展,城市区域不断扩大,使得通行收费站的车辆急剧增加,特别是周边乡镇的私家车,造成道口早晚通行车辆增加,日均流量上万次,道口超负荷运行,道口通行车辆抗缴、逃缴冲卡现象时有发生,常武地区牌照车辆情况尤为严重,给现场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和压力,加上常州地区车辆牌照难以区分,时收时不收现象频繁出现,造成苏D牌照常武地区车辆不收费的假象。
依法主动缴纳车辆通行费是法律规定每个车主应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优化该地区投资环境,维护地方和谐和稳定发展,我们将加强通行费政策执行力度,加大现场稽查执法力度,确保车辆通行费应征不漏。同时呼吁广大常州辖市区车辆车主通行收费站时主动缴费,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通行费征收环境。
四、咨询金坛收费站移址工作情况
答:金坛收费站于1994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苏政复[94]29号),站点位于340省道119k+935处(金坛市金城镇后阳培丰村),实行一站一点双向六车道收费管理方式。
2013年7月12日,省政府批复(苏整复[2013]65号)同意将金坛收费站迁移至金坛与句容交界处(桩号:S340 141K+375)。但在施工过程中,遭到句容市强烈反对,发生阻工事件,为避免矛盾激化,从稳定大局出发,主动停工,并积极与句容市进行沟通,省、市主管部门和领导也多次进行协调,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迁移工作搁置至今。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和省厅公路局对于妥善解决金坛收费站迁址问题的要求,我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金坛市积极落实会商,并积极落实省、市领导关于保障340省道安全畅通的要求,对于站点施工现场进行设施拆除,并恢复道路原状。
五、反映交通部门在治理超限运输方面建立了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但有人反映公路上测出的数据与进检测站测出的数据不一致。为什么两次的数据不一致,以哪一次的检测数据为处罚标准?
答:我们在312国道上,针对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建立了一套不停车检测系统。该系统的主要优点:一是不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避免了执法人员直接在公路上拦截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二是减少了车辆因接受检查进行的停车和起步频次,减少了路面的损害,节约了车辆停车、起步的燃油损耗,同时减少了大气污染;三是对后期我省公路、运管、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非现场处罚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对因违法运输的货运车辆,依法给予吊销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对驾驶证进行扣分处罚提供了数据支撑。
不停车检测系统的检测数据目前不作为超限处罚认定的依据,该系统是通过路面称重传感器在不影响车辆的行驶轨迹和速度的情况下对货运车辆的车货总重进行预检,对疑似或涉嫌超限行驶的车辆通过情报板进行预告,请驾驶员配合进入超限检测站进行精检后,确认车辆是否超限。
造成两次称重数据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同,不停车检测系统对车辆的行驶速度和轨迹没有限制;检测站的称重是货运车辆在执法人员的引导下,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二是车辆的行驶路况不同,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传感器埋设在公路上,可能会因为车辆在行进中临时制动、急加速、路面有抛洒物等引起车身的跳动干扰了胎面与路面的接触形态;检测站的称重区域有专人的管护、保洁,类似情况较少。
目前,我省对该称重系统的精确度要求为93%以内,目前我市已运行的系统均符合要求,同时我们还将定期的对实时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有效、正常运作。
超限运输车辆界定:是指在公路上运输行驶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车辆。具体标准超重为车货总重不得超过以下标准:2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3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4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5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6轴及6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超长为车货总长18米以上;超宽为车货总宽2.5米以上,超高为车货总高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4.2米以上。超过了上述任何一标准即叫超限。
(公路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