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在“西进”进程中加大对溧阳航道建设扶持力度的议案
建 议 人 张晓芬等11人
案由内容
实施“西进”战略,是常州市委、市政府2013年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做强做大溧阳县域经济,推动市域联动融合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前,溧阳正在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为例,实施了东环线、102县道、长山路等重点交通道路项目,市域路网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同时,按照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芜申运河、丹金溧漕河两条航道“五改三”整治工程,三级航道的建设,将大大改变溧阳以往“重路轻水”的传统运输方式,推动溧阳传统建材、水泥产业运输从路运向水运的转变,对溧阳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巨大的资金缺口严重制约着我市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的推进。目前省干线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征地拆迁资金采取的是省政府〔2005〕年125号文“以奖代补”的政策,大大低于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前期补贴标准。以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整治工程为例,按省政府〔2005〕年125号50%的政策,初步设计批复前期费用1.34亿元,以奖代补补助0.67亿元,而实际测算前期费用约5.7亿元(具体为:1.土地征用费9045万元,按省政府于2011年印发《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征地调整到45200元/亩,较2005年省政府2号令和2005年125号文的标准高11000元/亩;2.房屋拆迁资金3.5亿元,按苏政发〔2011〕40号文件,房屋拆迁安置成本达2300—2500元/平方米,较原先政策高1800元/平方米;3.三杆迁移0.16亿元;4. 对上缴纳土地规费1.08亿元和水利设施配套0.1亿元等),现行补贴政策的前期补助资金只占到地方前期实际发生额的10%左右;芜申线南渡集镇及上游段前期资金投入更大,资金难以落实,经初步测算,南渡及上游段前期资金投入要达到7亿元以上,就目前地方财力和融资状况而言,资金量之大确实难以承受。 为此,建议常州市在“西进”推进中,参照常州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关于推进常金道路一体化建设的会议纪要》中对金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扶助政策,对溧阳市三级航道建设给予扶助,推动溧阳市加快构建“水上快速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对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0019号的答复
张晓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西进’进程中加大对溧阳航道建设扶持力度的议案”收悉。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
芜申运河、丹金溧漕河是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交通运输部、江苏省政府签订的协议,两条航道要求于2015年交工通航。根据省、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模式,航道工程建安经费由省交通运输厅承担,桥梁按照“拆一补一”原则补助,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由溧阳市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苏政办发〔2005〕125号文件标准测算的50%对征地拆迁费用实施“以奖代补”。目前,丹金溧漕河溧阳段工程建设总体顺利,年内交工通航的目标能够实现,但芜申运河溧阳段工程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征地拆迁进度滞后,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鉴于溧阳市政府资金筹集压力,我局及时向常州市政府报告,并向省交通运输厅呼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对芜申运河溧阳段航道工程的支持力度。经多次协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常州市政府、溧阳市政府就推进芜申运河溧阳段航道工程建设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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