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0042号的答复
徐亚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常金大桥临时匝道建设的建议”收悉。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
2013年,我局启动了常金大桥南北匝道建设工作,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方案设计,并就设计方案与武进区、邹区镇进行了专题协调,明确北匝道按设计方案施工,南匝道由于房屋拆迁量较大,地方政府筹资压力较大,采取340省道南侧以临时锦泰路连接新阳光食品城园区道路、接通312国道的建设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责任体制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10]96号)文件精神和专题协调会议纪要,除临时锦泰路征地拆迁费用由我局承担外,武进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经费由邹区镇承担。
2014年,我局完成了北匝道西林范围及邹区范围部分路段总长约360米的道路建设,连通了312国道和建凌路,部分缓解了该地区的交通压力。但因邹区镇征地拆迁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南匝道工程无法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武进区、邹区镇的沟通衔接,一旦南匝道具备开工条件,将迅速组织进场施工,及早完成常金大桥互通匝道工程建设,同时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交通秩序整顿,保障出行安全。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