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理顺我市公交运营财政保障体制,推进公交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建 议 人 陶 勇等11人
案由内容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目前,市区公交车辆已达2530辆,运营线路259条,线路长度3699公里,年运营里程1.42亿公里,年客运量3.56亿人次,我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已提高到28.7%,公交空调车比例和镇村公交覆盖率均已达到100%,有力造福了常州人民,方便了市民出行。为建立完善公交发展财政保障机制,2010年市政府制定公交运营成本规则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公交实际运营里程,共同分担公交低票价和购车资金补贴。补贴资金根据由市财政、交通运输局以及武进、新北区共同审核制定的公交运营资金预算计划进行预拨付,年终经专项审计后进行总决算。 公交运营成本规则方案的实施,为我市公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但从目前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看,除市财政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外,武进、新北两区由于财政体制尚未理顺,财政补贴资金未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补贴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使得两区一些重点园区和居民小区迫切希望公交通达的区域无法实施,民怨较大,对我市公交可持续发展造成阻碍,影响到市民出行服务。 建议市委、市政府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上加大力度,将公交运营发展资金纳入市公共财政预算,一是由市政府牵头,彻底理顺公交运营财政保障体制。每年年初由市优先发展公交联席会议审议年度公交发展资金计划,由市财政统筹,按月度进行预拨,年终经专项审计后进行总决算;二是加强对公交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市、区两级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我市公交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181号的答复
市财政局:
陶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理顺我市公交运营财政保障体制,推进公交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2014年以来,除市财政资金及时足额预拨到位,武进区和新北区都未按要求拨付资金,由于购车和低票价补偿资金不到位,公交集团运营非常困难,企业已经无法保障正常的职工工资发放和燃料供应,部分区域的线网优化调整工作无法实施,影响公交服务质量提升。
公交运营财政保障体制亟待完善,建议由市财政牵头成立预算小组,对每年的预算报告审核后,依据预算结果和行驶里程测算比例,市财政、新北区和武进区分别将公交低票价运营补偿和车辆购置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由市财政统筹两区资金,形成统一核拨机制,拨付资金同时要落实到责任人,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保证公交正常运营。
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不断完善营运成本预算、结算及审计工作,并对公交集团实行绩效考核,及时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资料,认真做好公交运营财政保障体制的完善工作。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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