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专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旭栋主持,局法规处副处长于轩担任主讲人,局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各企事业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共计84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新《行政诉讼法》对交通的影响这个中心话题,从受案、立案、管辖、起诉、审理和执行六个方面着手,通过“法条+实例”的讲解方式,新旧法条的对比,突出新增法条的重要性,逐一提出了新《行政诉讼法》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让参培人员对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有了更深入地认识。这次培训操作性强,对于全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对依法行政具有实践性地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