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常州市交通质监站对《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12版)进行了进行了修订,并已于2015年7月24日出台。
新版的《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采用了交通部行业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比2012版的更具体,更具操作性。新版《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供本合同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清单,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实施工作。未履行审查程序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不得施工作业。同时,专项方案编制内容中对较大工程的划分也更为科学,将以前的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围堰工程、水上作业平台等变为大型临时工程,另外新增了滑坡处理、隧道工程两个较大工程子项。
新版《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