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以来,溧阳市开展矿产品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运输市场稳定,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一是严密防范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载货(矿产资源)汽车禁止通行的联合通告》,在天目湖大道(241省道)、迎宾大道、竹海大道(小深线)、平横线(002县道)、杨黄线等道路对载货(矿产资源)汽车实行禁止通行。对城东大道全线限速值作出相应调整,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限速值调整为70公里每小时,并加强测速监控。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属地政府及交通、公安、国土、环保、城管等10余个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码头、相关企业基础情况、运营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信息排查工作,依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监管。公安部门落实整治过程中的治安保障措施,依法保障其他职能部门正常开展执法活动。
三是强化路面管控。交通路政执法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增设固定执勤点,严格卡口值守,在平桥公安检查站对涉矿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逐车过磅,通过设卡检查、定点抽查、路面巡查等动静态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