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三辖市(区)处、所船艇使用管理,提高船艇的安全技术状况和船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市航道管理处对《常州市航道船艇使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办法》分为管理制度、船体保养、船舶机械、船舶电气、船舶操作及安全管理、档案与资料管理六项考核项目,设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船艇完好率进行百分制考核,对船艇管理好的单位明确了奖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