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从武进区运输管理处获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关于启用IC卡道路运输证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运货〔2014〕119号)等有关规定,该处已于2015年1月1日全面启动2015年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及换发IC卡电子证件工作。
据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关于启用IC卡道路运输证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运货〔2014〕119号)等有关规定,普通货运车辆新增和参加审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非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车辆IC卡申领表》、2、车辆等级评定报告、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但总质量≥12吨的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终端安装情况登记表》。2015年12月31日前凡未按规定换发IC卡的《道路运输证》,2016年一律视为无效证件。换发好的IC卡后期将可以同时具备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功能和苏通卡储值卡高速公路缴费功能,方便快捷,经济环保。
下一步,区运管处将在换发IC卡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系统内的相关车辆信息,积极做好窗口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年内顺利完成IC卡的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