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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常州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4-11-21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1120日,常州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正式成立,来自社会各行各界关心支持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的33名代表当选为首届公交乘客委员会委员。乘客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全民参与公共交通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在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成立的背景 

 

 

  随着城市市域范围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市公交发展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不断加大,目前,我市已进入轨道施工期,未来5-10年内将有100余条公交线路因轨道或道路桥梁施工等客观原因而被迫临时调整,市民的出行将不可避免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鼓励全民参与公共交通建设,拓宽市民意见收集采纳渠道,特成立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 

 

 

  二、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1.乘客委员会委员由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向社会公开招募,对熟悉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状况、以公共交通为主要出行方式、业余时间较多的应征者优先考虑录用。 

 

  2.乘客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后,委员重新选任。 

 

  3.乘客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作为乘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常务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 

 

  常务委员会下设监督工作组、调研工作组、咨询工作组等三个工作小组。 

 

  4.常务委员会组成人选由发起人提名,经乘客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产生。 

 

  5.乘客委员会在任期内增补或调整委员,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向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备案。 

 

 

  三、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志愿义务参加乘客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根据乘客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工作。 

 

  2.对城市公共交通营运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按要求提交乘坐公共交通情况“现场记录表”。 

 

  3.对收集的城市公共交通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分析,提交书面报告。 

 

  4.对公共汽车车辆、线路、站点设置,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政策、服务质量、社会评价等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展开咨询和调研,提交书面建议。 

 

 

  四、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1.乘客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工作组会议制度。 

 

  2.全体会议是乘客委员会的最高议事机构,要求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由常务委员会组织召集,主要议题为审议当年工作报告,讨论下年度工作计划。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增加一次。 

 

  3.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召集和主持召开,主要议题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审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五、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的活动形式 

 

 

  1.开展城市公共交通监督、咨询和调研活动。 

 

  2.每年编发不少于6期“常州市区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工作简报”,发布2期“常州市区城市公共交通营运服务质量公报”。

 

 

(运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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