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背景
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市高度重视公交优先发展,多次被评为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决定建立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二、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公交优先发展的方针政策,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发展目标,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在资金安排、布局规划、设施用地、路权分配、财税扶持、换乘衔接等方面享有优惠的政策和条件,审议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方案,使城市公共交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经济安全、舒适环保的公共交通服务。
三、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史志军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彭峻为召集人,成员为各辖区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城管局、物价局等单位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落实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2014年目标任务
(一)主要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办公室工作。统筹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的协调、规划、布局和监督,严格公共交通市场准入,规范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和线路经营权的使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开展城市公交客运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牵头修编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负责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和运力配置,不断改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和监管水平。负责建立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考核。
(二)2014年目标任务
1.负责实施2014年度公交优先发展工程,新辟5条公交线路,延长5条线路服务时间,新增200辆公交车,新建300个市区公交站棚。
2.市域范围内实现公交“一卡通”。
3.根据道路施工和交通组织要求及时调整公交线路,做好公交运营的安全和服务工作。
4.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年底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7.5%。
5.牵头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
6.做好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收集汇总每次会议议题,并将会议纪要分送各成员单位,负责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督办。
(市运管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