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路处制定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处理本处直属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开展处置,建立健全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建立报告、响应、处理三级制度,强化排查摸底,通过走访座谈、对话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充分掌握情况,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要求施工企业出具不拖欠工资承诺书,并设立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处理应急资金帐户,安排专项应急资金用于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储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