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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公路超限检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11-0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局出台了《江苏省公路超限检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超限检测站的运行管理。

 

    该《办法》分别从我省超限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职责、运行管理、规范管理、执法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建设方面,提出新(改)建公路超限检测站,综合利用公路部门现有资源,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公路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确定的总体要求实施建设。为提高执法效率,明确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并对外公布的公路超限检测站,方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其他执法场所。公路收费站、公路养护应急基地(中心)、社会停车场和卸载场等设施和场所内可设置处理点。

 

 在运行管理方面,强调了24小时工作制及工作日中午值班制度,对超限检测站值班制度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在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管理方面,超限检测站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按全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布局规划,推广应用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研究探索建立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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