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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座谈会在市运管处召开
发布日期:2014-10-3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运[2014]97号),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的监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10月28日,市交通局在我处召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座谈会。会议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宋晓云主持,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志星、市安监局副局长周南平及市运管处、市车管所、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监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常州市“两客一危”车辆基本已实现动态监控,但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管仍存在薄弱点。会议强调,交通运输、公安、安监三部门要做好宣贯和部门协同工作,结合常州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详实易懂的宣贯材料,并适时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动态监控值守人员开展宣贯。会议要求,交通运输、公安、安监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沟通,共享监控信息,并制定规范的实施细则,定期联合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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