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其中涉及地方海事部门的共8项,包括取消1项船舶登记行政许可转为行政确认,下放7项行政审批权限至辖区地方海事处。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涉及船舶进出港签定(含定期),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船舶过驳危险货物作业,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
截止目前,以上8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执行到位。今后,海事部门将对取消及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海事服务效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