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运传〔2014〕46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晋济高速"3.1"特大燃爆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日前,常州运管制定了《常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本次安全督查工作扎实有效,专门成立了七个检查小组,对全市105家危运企业集中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督查工作。本次督查工作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5日。本次监督检查主要有4项内容:一是企业资质条件的符合情况核查;二是企业从业人员的符合情况核查;三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核查;四是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建立和运行管理情况核查。《方案》中还明确了各辖市(区)运管处和市区各运管所对所辖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督查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