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20日2天,共有2艘来自安徽的超载船驶入我市河道。因超载严重,一艘沉没,一艘被海事执法人员强制卸载,并处罚款。
19日下午5时,一艘满载黄砂的安徽宣城货船自扬中开往宜兴,途经京杭运河常金大桥航段时,遇到驾驶海巡艇的海事人员。海事人员发现该货船吃水很深,甲板已紧贴水面,随时有沉船危险,立即要求该货船就近到西港卸装点接受检查。经检查认定,该货船总吨位304吨,参考装重为550吨,但却装了750多吨黄砂,已超过核定最大载重200吨,达36%。因该货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海事人员依法对船主进行罚款。
20日凌晨4时50分,常州、无锡两地海事部门先后接到报警,一船只在锡溧漕河欢塘桥以西约1000米处头部大量进水,正在迅速下沉。两市海事人员接警后立即调动多艘海巡艇赶到现场,找到遇险船只。为保证航道安全,两地海事人员使用各自的海巡艇一起向同方向顶推遇险船只,将其推向岸边。但由于进水严重,船只仍在半小时后完全沉没。后经海事人员核查,该船只来自安徽阜阳,总吨位280吨,核定载重470吨,但实际载了620吨石子,超载31%。据统计,打捞沉船及货物损失总计约10万元。
船舶超载是水上交通安全的头号威胁,也是引发水上险情的主要原因。水上超载与陆地超载不同,船舶超载后会使得航行过程中稳定性下降,操作困难,再加上船舶因超载而不得不超吃水航行,因此大大增加了搁浅、碰撞、沉没的风险。据了解,我市地方海事部门一直将治理超载作为海事日常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已处罚超载船只93艘,印刷各类宣传单2000份,先后强制卸载超载货物400余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