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路部门强化管养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前移路政管理关口,提升路政管理效能,切实保护路产路权。
一是“管养联动”保护公路设施。全面贯彻落实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巡查做到“定人、定车、定时、定规范”,对巡查发现的道路污染源、非法搭接路口、非法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等“顽疾”,路政、养护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多方位对管养的国省道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巡查“无缝隙、无盲区、无死角”。
二是“部门联动”整治路域环境。完善“政府主导、公路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大力支持,构建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开展过村过镇路段、摆摊设点、马路市场、违法非标等专项整治,完成省下达的过境集镇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治任务,保证验收达标。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发挥公路保护巡回法庭的作用,加大对破坏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规划、国土部门提前介入在建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果断制止、依法查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行为。
三是“区域联动”加强超限治理。坚持政府主导治超工作格局,全面推行公安、运管、路政联合执法,采取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固定检测与流动稽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市县联动,形成治超合力,确保全市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5%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