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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路、公安部门联合协同机制步入常态化轨道
发布日期:2014-04-01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公路、公安部门在保障公路安全运行,防范公路通行隐患等方面建立联合协同机制,并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工作制度,已步入常态化轨道。

   

    一是涉路许可联合安评。明确将十类涉路施工情形纳入重大涉路许可事项安评范围,确保涉路工程符合公路技术标准和交通安全出行要求。两部门主动帮助申请人联系工程、养护技术专家,安监等职能部门,对涉路工程进行联合评审,保障公路安全和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双赢。对影响交通出行的,两部门共同研究分流绕行措施,发布公告公示。

   

    二是集镇公路联合整治。多次组织联席会议,协调将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集镇段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纳入当地政府和乡镇安全工作考核范畴,实施长效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公路沿线企业、经营户进行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引导,形成保护公路的社会共识。对于限期不整改的,联合城管部门依法执行强制措施。建立交巡警兼职信息员制度,发现路产路权受到侵害和路网安全隐患点,第一时间信息互联,合力处治。

   

    三是安保设施联合维护。参照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保障工程有关规定,结合全市辖区范围内国省道干线公路现有的通行环境和交通事故数据资料分析,开展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优化安保设施设置,切实消除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是超限治理联合查处。公安部门实行交警、派出所等执法人员派驻治超站点联合办公模式,与公路部门共同上路执法,巩固固定的联合检查模式。利用超限检测站、公安检查站、收费站卡口对重要干线公路路网节点和农村公路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和检查,实现治理工作的全覆盖。探索建立超限超载“黑名单”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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