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全省道路运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月份至6月份期间市运管处将在全市运管系统中开展执法专项整改活动。
专项整改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月24日至3月15日,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总体部署,严格对照《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梳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阶段为3月16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逐渐落实;第三阶段为5月1日至5月31日,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各部门及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各单位和部门也要不时“回头看”,及时巩固整改成果;第四阶段为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整改情况,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度,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有效提高执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