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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湟里收费站开征通行费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3-11-2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湟里收费站属于新建收费站点吗?

 

    答:不属于。湟里收费站为常溧公路厚余收费站移址并重新更名。原有的厚余收费站同时拆除,停止收费。湟里收费站的性质为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站。

 

    二、为何要搬迁厚余收费站?

 

    答:因我市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厚余收费站现有位置已属于常武地区一体化的核心地带,尤其今年我市又着力推动常金一体化,金武线即将改造,所以厚余收费站点一定程度上已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厚余收费站地方车辆征缴矛盾突出,周边群众出行影响较大,为此,将厚余收费站点搬迁是有必要的。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迁移常溧公路厚余收费站的批复》(苏政复[2013]64号)精神,我市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实施移址工作。

 

    三、现有的站点位置在哪里?

 

    答:根据收费公路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要求,迁移或新建收费站点应尽可能选址在市(县)交界处。为此,经省相关部门多次勘察、确定,湟里收费站点位于239省道常溧公路武进与金坛交界处,即239省道与240省道交叉处,属湟里镇境内。

 

    四、有无具体开征时间?

 

    答: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迁移常溧公路厚余收费站并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苏交公[2013]45号)精神,湟里收费站定于2013年11月20日0时正式开征。

 

    五、具体的收费政策如何?

 

    答:湟里收费站将实施计重收费,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全省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苏交财[2004]56号)。

    具体为:

标准种类

车货总质量划分标准

计费

单位

金 额

省批准

文号

备注

说明

正常车辆(不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

苏财综[2004]159号

江苏省物价局

苏价服[2004]364号

江苏省交通厅

苏交财[2004]56号

1、 计重收费不足12元时,按12元计费。

2、 通行费的收取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舍零取整。

3、本收费政策从2005年1月20日起执行。

一、

车货总质量<10吨

元/吨车次

1.50元

二、

10吨≤车货总质量≤40吨

元/吨车次

从1.50元/吨车次线性

递减到1.1元/吨车次

三、

车货总质量>40吨

元/吨车次

1.10元

超限加重收费标准

一、

正常质量和超限30%(含30%)的车辆

元/吨车次

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

二、

超限30%-50%(含50%)的车辆

元/吨车次

正常车辆和超限30%(含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2倍征收

三、

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

元/吨车次

正常车辆和超限30%(含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3倍征收

四、

超限100%以上的车辆

元/吨车次

正常车辆和超限30%(含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4倍征收

五、

车货总质量超规定的总质量限(46吨)和总轴限时

元/吨车次

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征收

    同时,为减轻车主负担,对依次经过该收费站与240省道儒林收费站的车辆,实行收费互免,即不再重复交费。继续落实原有地方车辆优惠月票政策,对月票车辆也将实施月票互验放行。

 

    六、收费年限截止时间?

 

    答:按照“收费还贷、贷款修路”政策原则,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迁移常溧公路厚余收费站并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苏交公[2013]45号)精神,经过省相关部门对还贷额度的核算,该站收费年限暂定到2022年10月底。

 

(公路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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