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解答 >> 内容
 
2013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公路百日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3-08-06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活动的宗旨

 

    强化“花博会”公路交通服务保障,提供优良舒适的公路通行环境。同时,结合全省统一部署的“路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要求,以我市当前路政管理中的热点难点为突破点,以205国道江苏段国家级文明样板路管理的标准,强化涉路违法行为监管查处力度,全面提高常州国省公路路域环境的整体舒适度。

 

    二、活动的具体部署

 

    8月5日起,至11月15日结束,为期近100天,统称“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8月8日)辖市区路政大队、超限检测站应成立公路路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提前与法院、国土规划、公安交巡警、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2、宣传发动阶段(8月7日-8月11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公路阵地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支持、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违法建筑、马路市场、非标、乱堆乱放(含废品收购站)违法行为要登记造册,明确重点治理路段,并做好人员、车辆、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公路超限检测站还要及时掌握辖区超限车辆活动的线路、规律、时间等,同时做好检测设备、卸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8月12日-10月30日)(1)、路域环境路政专项整治。根据排查情况,对违法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启动行政处罚(处理)、行政强制程序。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路段,支队将根据各大队具体实际,调集力量集中整顿。各大队按下列时间统一行动:① 8月12日-9月15日重点开展摆摊设点、马路市场专项治理;② 9月16日-9月30日重点开展违法非标专项治理;③ 10月1日-10月30日重点开展占用公路堆放物料(废品收购站)、污染路面(抛洒滴漏)、桥梁隐蔽部位专项治理。(2)、车辆非法超限运输集中治理。开展公路治超跨域联合整治行动,时间为:8月11日-9月30日(根据市治超办制定的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11月10日开始,由市支队组织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末绩效考核。

 

     三、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一)路政管理----①无新建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②无违法设置的交叉道口;③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④无违法穿越、跨越公路的设施;⑤无违法非公路标志;⑥无占用路肩、边沟、用地摆摊设点,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⑦公路上无占道经营、打谷晒场、路面堆积物、占道堆场作业、路面污染;⑧无遮挡公路标志的障碍物;⑨无利用桥梁桥孔隐蔽部位堆放物品、施工作业、搭建各类设施或利用桥墩系泊船只。

   (二)非法超限运输集中治理----①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平均超限率控制在2%以下,其中:常州超限站1.9%,武进超限站1.85%,卜弋超限站2%,金坛1.6%,溧阳2.3%;②常州、武进超限检测站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符合省局运行要求;③全力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长效治理机制建立。

   (三)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①标准化站队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建设标准化公路超限检测站1个(溧阳超限检测站),辖区路政大队建成标准化路政中队2个;②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路政管理系统执法和许可子系统应用率100%),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各公路路政大队、超限检测站要主动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特别是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治理工作的支持,建立“政府主导、公路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力争将路政管理执法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和乡镇绩效考核范畴。要主动与法院、公安交警、国土资源、工商、高速公路路政、城管、公路沿线乡镇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治理力度和治理成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一是宣传形式要多样化。既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又要利用公路设施(公路沿线宣传按照统一口径、统一式样进行,每5公里不少于一处公路法规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进行宣传,还要深入公路沿线单位、厂矿、企业和老百姓家中宣传、动员;二是要持续开展宣传,宣传工作要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三是要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三)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对路域环境、车辆非法超限运输进行治理,同时要开展公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站队建设、公路服务功能建设和公路“三乱”治理,全面塑造公路行政执法良好形象。要推进群防群治工作,深入发动公路沿线群众、广大司乘人员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养成自觉爱路护路的良好习惯。

  (四)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开展集中治理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强化日常路政巡查,路域环境治理要实现常态化;二是要力争建立非法超限运输治理长效机制。要大力推动政府治超和源头治超,确保治超工作长期的高压态势;三是要建立预防公路“三乱”长效机制。要建立媒体、社会、自身“三位一体”的公路“三乱”举报监督机制,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回访制度。四是要完善检查考核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价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为先的原则。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开展整治工作,要提前宣传发动、提前下发整改通知。同时要严格遵守《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做到文明执法,要做好违法行为人和管理相对人的思想工作,耐心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动员其自行纠正,不激化矛盾,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

  (六)加强督查和指导,建立考核体系。市路政支队要切实加强对百日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要对整治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定期下发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约谈,对已经完成的工作及时组织验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治理任务要分解到路段、分解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单位、个人评议考核的依据。

  (七)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对治理情况要及时统计上报(数据、图片和音像资料等),要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反馈存在的问题,工作进度实行一周一报(报表另发),任务完成情况按阶段上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公路处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