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的期限
自6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的目标
以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综合整治活动,路政、养护联合处置,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溧阳境内公路达到“畅、洁、绿、美、安”的标准。
三、活动的具体内容
1、路政管理:
①、公路路面管理:要求做到公路路面管控有效,秩序良好,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
②、公路用地管理:要求做到公路用地界面清晰,路产保护有效,路权维护有力。
③、建筑控制区管理:要求做到公路建筑控制区界面清晰,街道化及建(构)筑物得到有效控制。
④、集镇区管理:要求做到集镇路段,行车环境流畅、安全、舒适、美观。
⑤、非交通标志管理:要求做到非交通标志设置统一、规范、有序,不影响公路标志视认效果。须按期办理续办手续。
⑥、平面交叉口管理:要求做到平面交叉口设置与搭接,符合相关管理和技术规定。
⑦、施工路段管理:要求做到交通控制和分流科学规范。路面施工作业监管到位,杜绝责任性交通事故。
⑧、非公路设施管理:要求做到非公路设施设置、维护良好,符合相关管理及技术要求。
2、养护管理:
①、路面:要求做到路面清洁,路缘带、边缘带无污染,沥青路面泛油、唧浆、龟裂、波浪拥包、车辙、松散、沉陷、坑槽、横向、纵向裂缝、坑洞,水泥路面破碎板等路面病害得到有效处置。
②、路基:要求做到路缘石完好,路肩与集镇段路面衔接平整、整洁、无堆积物,边坡、护坡坍塌处置及时,保持边沟水系畅通。
③、桥涵:要求做到无桥头、涵顶跳车,泄水孔通畅,栏杆、护网完备,伸缩缝完好。
④、绿化:要求做到宜林路段无空白段、无高草,乔、灌木无死现,无路树向行车道歪倒,影响行车安全和遮挡标志、里程碑、警示桩现象。
3、超限运输管理:
①、执法规范:要求做到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理),查处程序合法,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裁量适当。案件结案率95%以上,轻微违法案件纠正率100%以上,处罚减免符合规定。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无撤销、变更、败诉。
②、执法公示:要求做到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有关批准文件、工作范围、监督电话、收费项目与标准、计量检测设备合格证、处罚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置便民服务设施。
③、执法活动:要求做到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超限运输查处规定,并制定超限运输检查方案。开展辖区内与高速公路路政、交巡警部门、运管部门的联动治超,合理调度和分配人员,对辖区内重点货源企业、港口码头、主要运输企业定期开展路检路查并建立信息监管、检查台账。
④、执法行为:要求做到不得强行拦车、追车。处理车辆时,先卸载后处理,不卸载不处理,对不可卸载的特殊货物要(办理超限运输许可及处罚、放行的)及时做好台账登记。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减免标准。票据填写规范,票款当日解缴,并及时做好核销工作。
⑤、停车场管理:要求做到与停车场和卸驳载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并定期实施检查和监管。指导停车场按规定进行卸载、驳载和收取有关费用。对违法车辆必须发放《告知书》。
四、活动的保障措施
1、溧阳公路管理处各部门健全和充实整治活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
2、活动中各路政、养护巡查中队加强协作,将活动作为提升管养能力的试金石,提升管养水平的突破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确保路域环境整治亮点能显现,难点有突破,全面提升公路管养能力和水平。
3、建立督查、考核、评比机制,奖优罚劣。
(市公路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