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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常州市教练员集中继续教育活动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运管部门每年按计划组织全市教练员集中培训,2013年度全市教练员集中继续教育工作将于5月20日全面启动,届时常州运管将会同公安车管部门联合开展培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现就教练员集中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为什么每年都要组织教练员集中继续教育培训?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要求,教练员每年至少参加1周的脱岗培训,参加职业道德和教练业务的继续教育。除驾校内部组织培训外,常州运管处每年根据计划安排,组织一次全市教练员集中继续培训活动,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提高教练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驾驶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本次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答:本次集中继续教育活动自5月20日开始至6月12日结束,分19期完成市区、武进、金坛、溧阳四个地区的3200余名操作教练员的培训工作。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天,上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50。市区驾校培训日期为5月20日至5月25日;武进区驾校培训日期为5月26日至5月31日;金坛市驾校培训日期为6月3日至6月6日;溧阳市驾校培训日期为6月7日至6月9日。各驾校根据市运管处下发的《2013年度常州市教练员集中继续教育日程表》中的日期和名额合理组织。

 

    三、哪些教练员需要参加本次集中继续教育培训?

 

    答:本次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30日,全市各驾培机构持有效《教练员证》的操作教练员以及未参加运管处一月份举办的理论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理论教练员。

 

    四、《教练员证》7月份即将到期的教练员是否需要参加培训?

 

    答:国家规定,年龄达60周岁的教练员必须注销其《教练员证》。《教练员证》2013年7月份到期的,可以不参加培训,但6月份开始就不得申请办理培训及考试业务。

 

    五、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哪些内容?

 

    答:本次继续教育活动,常州运管处将会同公安车管所联合组织开展。培训内容包括教练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学习新教材进行规范化教学、常见投诉及违章典型案例分析、新考试内容和考试标准等五个方面。

 

    六、培训结束后是否需要考试,合格分数为多少?

 

    答: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要进行考试。考试实行计算机无纸化方式,试卷满分100分,成绩达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待全部培训结束后可以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另行通知。凡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以及补考仍不合格的教练员,不得申请办理培训和考试手续。须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执教。

 

    七、哪些人可以免予考试?

 

    答:为奖励优秀,充分发挥先进教练员的示范效应,引导全市教练员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深化对教练员信誉考核和评选结果的应用,常州运管处规定,凡年度内取得省“明星教练员”、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市“三星级”信誉等级的教练员培训结束后可以免予考试。

 

(市运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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