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公路部门通过走访调研全市生产及运输不可解体物品及大件货物的企业,实地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宣传政策,对满足条件的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已办理“三超”(超长、超宽、超高)及不可解体物品大件运输申请12件。公路部门根据其拟行驶路线进行现场勘验,出具意见书,进行线路指定,要求承运人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行驶。运输线路跨越其他市的,协调沿线相关单位做好路面保障工作。明令禁止超长超宽超高不可解体物品车辆在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在三类以下(含三类)的桥梁上行驶,同时加强路面治超力度,发现违法“三超”运输的依法予以查处。今年以来未发生“三超”车辆擅自运输破坏公路、桥梁以及附属设施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