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涉水企业和船民负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省地方海事局的统一部署,我市自今年9月份起全部取消涉及地方海事部门的海事调解费(我省名称为“水上事故处理费”)和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目前,全辖区已完成相关的清理和汇缴工作,各海事站所、服务大厅等公示栏中“收费依据及标准一览表”也已全部完成相关内容的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