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交通部质监局组织制定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指导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推进工地试验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范围内容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以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为主,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
三、具体要求
(一)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标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及项目参建单位要正确理解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内涵,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切实将提高工地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作为标准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及费用标准等纳入招标文件,保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各参建单位应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纳入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工地试验室独立规范运行的外部环境。
(三)母体检测机构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和指导,按照合同要求为工地试验室配齐人员、配足设备、选好场地。母体检测机构应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切实敦促工地试验室将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试验检测工作中。
(四)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按照工地试验室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工地试验室运行和试验检测活动负起责任,切实履行好配置试验室资源、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等各项职责,确保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工地试验检测工作需要且运转有效。
(五)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标准、细化工作职责,做到有要求、有落实、有反馈、有总结,推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四、工地试验室建设相关标准
(一)机构设置
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二)工地试验室建设
1、驻地建设
工地试验室选址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交通便利及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等因素,其周边场地一般应进行硬化处理;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总体上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空间和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环境条件要求,综合考虑仪器设备放置、人员操作和行动通道所占用空间和面积以及门窗位置等因素。
2、人员配备
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置合理,能涵盖工程涉及专业范围和内容。试验检测人员应注册登记在母体检测机构,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试验检测活动。
3、设备配置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辅助工具,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设备在数量上应能满足周转需要。仪器设备的功能、准确度和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4、体系和文化建设
工地试验室应依据母体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文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工地试验室管理
1、人员管理
工地试验室应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由母体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并将试验检测人员的姓名、岗位、照片等信息予以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年度信用评价。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
2、设备管理
工地试验室应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经检定/校准或功能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地试验室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通过检定、校准和功能检验等方式对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溯源管理。
3、环境管理
工地试验室应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应安全排放。试验废水应经沉淀后方能排放,化学废液应进行中和处理后方能排放。试验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摆放、丢弃。
4、样品管理
工地试验室应对样品的取样、运输、标识、存储、留样及处置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常州市交通质监站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