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通车里程已达4120公里,路网密度全国首位。到201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已达到近7千块,但有一半以上的广告属未经审批违法设置,且大多数广告存在版面破损、布幅老化拖挂、立柱锈蚀等情况。去年上半年,我省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开展了一次力度空前的集中整治行动,累计修复出新和迁移拆除广告分别占总数的70%和30%,初步实现了规范管理。日前省政府正式颁布《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的高速公路广告长效管理规定,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哪些区域可以设置广告设施?
答:一是高速公路主线收费区和匝道收费站区;二是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是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100米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二、哪些区域禁止设置广告设施?
答:一是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外的高速公路用地;二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三是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主线收费站中央分隔带除外);四是可能遮挡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探头的区域;五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如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可变情报板、防撞护栏、隔离墩、防眩设施、隔离棚和照明设施等附属设施上不得附着设置广告设施。
三、如何建立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答:省政府成立监督管理协调机构,由分管副省长牵头,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参加,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市相应成立专设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统一布局,合理编制规划,并应征求广告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具体设置数量要求?
答:一是采用大型单柱失双面或者三面广告牌形式的,主线收费站区单侧不超过4个;匝道收费站区(含互通区)不超过6个;服务区单侧不超过4个。二是采用单面墙式广告牌形式的,单侧不超过5个。三是采用中央分隔带灯箱广告形式的,间隔不小于15米。四是高速公路沿线设置单柱式双面或者三面广告牌形式广告设施的,沿主线双侧单列设置,单侧间隔不小于500米。
五、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申请许可?
答: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有效期为3年,办理延期手续不得超过3次。并且应当在行政许可决定之日1年内设置,逾期未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六、相关法律责任?
答:违反规定设置广告设施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可能遮挡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监控探头的区域或者在规划禁止设置广告设施的其他区域设置广告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规划法》处理。擅自发布广告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公路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