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236号的答复
尊敬的江建清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你提出的“统筹规划,解决各经济开发区交通不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各工业园区内企业较为集中,而且在不断壮大,各企业的上下班时间又很接近,所以会形成短时客流较大的情况。对此,仅仅采用公交线路资源的车辆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针对该情况,公交部门也和各园区进行过沟通,寻求解决方法。目前最好的方法是各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与有运输资质的客运公司签订协议,采用租车的模式,定班、定点接送企业员工,这样既能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同时也可以有效利用社会公共资源,方便企业员工出行。
关于发展公共自行车的建议,目前《常州市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已经拟定并上报,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横向部门,科学实施,逐步增加自行车租赁点。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恳请您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常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签发 人:刘文荣
经办 人:宋晓云 许晓枫 王 浩
联系电话:85682119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