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70号的答复
尊敬的高展飞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你提出的“再提关于建立和完善城市自行车联锁租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行车系统)是解决市民“微出行”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补充。目前,国内外一些城市在发展公共自行车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我市于2008年9月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推行自行车系统,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运行效果不理想。
今年两会之后,市政府明确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对这项工作进行调研,并已形成“我市自行车系统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草案)”报市政府作专题研究和决策。
自行车系统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和市民多元化出行需求的重大举措,是促进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打造“生态宜居城、和谐幸福城”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工程。
近期我们将提请政府尽快出台自行车系统建设、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对自行车系统规划发展、管理主体、经营主体、组织建设、营运方式、资金保障等内容予以明确,使这一低碳、绿色、便捷的系统早日为常州市民提供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恳请您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常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曹建中 蔡健臣 王 浩
联系电话:85682119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