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5号的答复
尊敬的陈飞燕等代表: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校车站点、线路布局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4月,国务院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配合校车主管部门,做好校车相关工作。
公交部门在进行线路新辟、优化调整中,遇沿线有学校等公共设施,相应的站点设置会从方便师生出行以及安全角度出发来进行,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上学的交通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恳请您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常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曹建中 蔡健臣 王 浩
联系电话:85682119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