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常州将对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法定限值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常州市治超办建立了超限运输治理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公路、运管部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定期互通信息,巩固完善联动执法机制。截至10月底,公路部门抄告了806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信息,占该市查处车辆数的34%。其中违法超限运输达到3次的货运车辆1辆,2次的16辆;违法超限运输达到3次的车辆驾驶人1人,2次的7人;有累计违法超限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106家,本市企业39家。日前,通过公路、运管部门的会商研究,将对已达法定处罚限值的企业和个人,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给予处罚。

 

    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对将达法定处罚限值的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预先告知。二是对不在已公布的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内、被抄告次数较多的运输企业和个人建立“黑名单”,重点管控。三是深入探索研究处罚尺度。尤其是针对违法车辆数超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先行对运输企业规模进行摸底划分,掌握好处罚尺度。四是优化抄告运行机制,明年将实行县(区)同级抄告,定期备案,市级部门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路政、运政部门联动力度,提高抄告率和抄告信息的完整性,为源头治理与事后追究机制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