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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2-10-12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11日,常州市政府出台《常州市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航道到2015年,苏南运河、锡溧漕河、丹金溧漕河、芜申运河率先全部达到三级航道标准,到2020年,完成通江航道、联络线航道建设,全面形成“三横三纵”为骨架的全市干线航道网络,形成通江达海,连城达港,安全畅通的水路运输保障体系,实现区域内1000吨级船舶通达所有县(区)和主要港口;全面建成等级高、功能强、结构优、环境美的现代化港口,建成船舶标准化、经营集约化、管理信息化的现代内河航运业。


    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常州市每年将安排内河航道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2亿元,集中力量建成省干线京杭运河、锡溧漕河、芜申线、丹金溧漕河三级航道127公里,同时做好通江航道规划协调、工可研究等前期工作。意见还要求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内河水运建设,并根据建设需要逐步扩大资金规模。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把内河水运建设作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注重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保障,加快建设步伐,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不断增强内河水运服务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将更好地服务常州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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