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开始试行
发布日期:2012-10-0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03年以来,我省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农村五件实事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着力推进乡、村公路建设,九年间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8.7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1.1万座。截止到2011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3.9公里,通过水平和技术等级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公路网络已基本形成。迅速发展的农村公路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但是,农村公路的后续管养问题越来越凸显,尤其是2005年前修建的农村公路大多数进入中修或大修阶段,亟需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去规范实施大中修。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近日,厅公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稿)。该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二条,从工程计划编制、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资金管理、监管考核检查等方面对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进行了全面规范,为确保农村公路保持继续的、良性的运行状态和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有序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该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试行,厅公路局将根据各地试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正式印发。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