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溧阳市公路部门的执法人员查处了首台小吨大标超限运输车。
根据超限运输规定,该六轴运输车核准车货总重为55吨。经过磅称重:该车车货总重67.84吨,超限12.84吨,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的外廊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和总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以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七第一款:“在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以及使用汽车渡船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规定,……”
面对执法人员的依法处罚,驾驶员沈某感觉很冤,他让执法人员看车辆行驶证:核定车货质量为68吨。执法人员一时也懵住了,这样的事情还是头一次碰到。随即执法人员和当地车管部门联系,证实沈某的车辆行驶证系真件,而非伪造的。矛盾终是有源头的,该六轴运输车车头挂的是江苏牌照,车尾则为外省牌照。按照相关规定,六轴运输车核准车货总重为55吨,可车尾牌照地核准的车货总重却是68吨,导致该车“小吨大标”。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车驾驶员停止超限运输,对超限货物予以驳载,并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