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学车辆的管理,保障教学安全,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省长令第76号)要求,我市将于7月1日起,对全市车辆技术等级标准达二级车标准、装有GPS卫星定位系统、车载培训记录仪完好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车配发《道路运输证》。
市区范围内的驾培机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的配发工作由市运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武进、金坛、溧阳运管部门分别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范围内的证件配发工作。驾培经营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经运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本次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发放工作在我市尚属首次,预计将于7月31日结束。集中换证期间,运管部门将暂停办理教学车辆新增、更新业务。逾期未领取《道路运输证》的教练车,各地运管部门将按照《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