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溧阳运管部门接到《民生聚集》传来的一份关于阳光驾校教练员高卫平索要学员财物的投诉。经调查,投诉人陆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处立即责令教练员高卫平退还索取费用,并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教学活动,并在全市驾校中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驾校杜绝此类投诉事件的发生。阳光驾校针对该情况,在全校开展了整顿活动,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教练员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