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溧阳开出《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张罚单
发布日期:2012-03-26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3月15日,溧阳运管部门接到《民生聚集》传来的一份关于阳光驾校教练员高卫平索要学员财物的投诉。经调查,投诉人陆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处立即责令教练员高卫平退还索取费用,并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教学活动,并在全市驾校中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驾校杜绝此类投诉事件的发生。阳光驾校针对该情况,在全校开展了整顿活动,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教练员进行了处理。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