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建立并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从根本上治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违规上下客及“黑班线”等违法经营行为,我市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客运市场整治行动。
一、目标及意义
以规范城市道路运营秩序为主题,以强化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监管为宗旨,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整治工作,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经营行为,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整治内容
打击客运车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窜线经营及“黑班线”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未经运管部门核准的招呼点,杜绝甩客,卖客等侵害经营者和旅客利益的经营行为,做到车进站,人归点。
1、取缔站外站的存在
(1)客运车辆一律做到进站经营,按核定线路规范行驶;凡是不进站经营的车辆发现两次及以上者将取消该客运车辆进站资格。
(2)将群众反响较大的丽华南村站外站取缔作为试点,采用蹲点管理和巡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常运集团公司提供悬挂《旅客免费接送车》标志的免费班车,用于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旅客的疏导,并派有专门人员对旅客进行补票。
2、难点和重点路段的整治
(1)要求常虹路高架、武宜路口、常武路路口、夏城路路口所有车辆都必须上高架行驶,同时运管部门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采用现场取证、摄像等手段,凡发现有大客车辆在此区域游车、带客,均按不按照核定线路行驶作为处罚依据。
(2)加强对西新桥、常工院、月新家具城门口、龙虎塘等重点地段的巡查,根据常运集团公司提供的班次明细表,重点查处游车、带客等违法行为。
(3)加大对核定区域范围外客运车辆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黑班线”、串线经营行为的存在。
三、违章处罚规定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及《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1、对于不按规定上、下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以及“黑班线”非法经营的大客车将给予严厉处罚并上网处理,连续违章三次以上的对该车作出停班处理;
2、严格执行《江苏省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有关规定,一年度内累计违章分别达3次、5次的,坚决按停班1周、2周予以处罚,违章达10次的,报请省运输管理局取消该线路的经营权。
3、对于外籍地车辆,通报对方运管部门备案,并实行“从业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对在整治过程中查获的违章车辆及驾驶员记录在案,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过媒体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4、对客运车辆违章停车、站外带客、带货等违章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0519—96196),经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严处。
四、保障措施
1、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有机衔接机制,明确各部门日常工作职责。认真总结前阶段整治工作经验,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集中力量攻克类似于丽华路大客车违章上客等难点问题,争取以点带面,实现客运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落实长效管理,不断完善公安、运管联合执法联动机制。
2、深化难点、热点地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焦点地区和路段大客车违章比较多的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门派人员进行驻守,确保整治的效果。
3、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及横幅标语、广播等其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扩大整治工作影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通过与媒体以及广大市民群众的良好互动,共同推进整治行动开展。
4、科技执法管源头。通过车辆GPS、安装监控探头等方式对客运车辆进行动态监管和跟踪监控,并进行取证,上网处理。
5、积极推进公司化经营促进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工作。通过严格执法和推行公司化管理努力培育良好的客运市场环境,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客运服务水平,把客运行业引向规范化、精品化发展的道路。
(市运管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