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解答 >> 内容
 
关于武进区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1-10-1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

    答: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学驾人员的数量迅猛增长,我区驾培行业得到空前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驾培行业仍存在异地培训、私自设立桩训点、教练员不到岗执教等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培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培训质量,维护学驾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之相关条款,对驾培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全面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提高驾培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培训质量。

    三、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

    对机动车驾培行业的违规操作、异地培训、非法培训、未经核准私自设立桩训点、无教练证上岗执教、教练员不到岗执教、使用违规车辆进行教学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四、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10月13日-10月18日):宣传发动。召开全区驾培机构负责人会议,布置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并要求各驾培机构召开全体教练员大会,广泛宣传驾培市场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阶段(10月19日-10月23日):自查自纠。各驾培机构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针对本单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第三阶段(10月24日-11月24日):集中整治。交通运管稽查科及驾培科组织对辖区驾校开展全面集中检查活动,一旦查实违规经营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巩固总结。在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建立驾培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规范经营氛围,促进全区驾培市场良性发展。

    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要求?

    1、各驾培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管理部门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并于10月24日书面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2、专项整治期间,交通运管稽查科与驾培科要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开展好整治活动。

    3、稽查科在现场检查期间,要做好登记台账及相关证据的采集工作;驾培科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要责成驾校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监督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

   4、现场整治活动结束后,驾培科要形成书面材料,总结活动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武进区交通局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