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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热点关注
发布日期:2011-06-22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开展此项活动的宗旨和目标是什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办《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办函[2011]1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做好全年达标推广工作,同步开展以预防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整体提高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1、建设单位:

    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有效分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招标阶段对投标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的明确要求;工程实施阶段开展日常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及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工作检查与考核奖惩。

 

    2、监理单位:

    安全监理责任的分解与内部协调;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有效运行;安全监理大纲、实施细则的编制及执行;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及现场实施过程监理。

 

    3、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执行;施工人员实名登记与持证、特种设备检测与登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架设、维护和拆除方案的编制与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隧道、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坍塌风险的预防和现场监控;开展现场自查自纠及隐患登记整改。

 

    三、活动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1、2011年5~8月

    各工程参建单位、各项目对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全面整改、完善、提高。项目建设单位对照《标准》对施工、监理标段逐个进行验收,达标及格分为600分。凡是达不到及格标准的工地必须停工整顿直至达标及格。

    2、2011年9~11月

    市局将对全市“平安工地”建设和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巡查和监督抽查,省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全市申报的省级示范工地(工程)进行评估。各辖市(区)、各工程参建单位、各项目对创建“平安工地”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进行梳理、提高,加强检查、整改。

    3、2011年12月

    市局对两年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取得经验后加以推广。对于创建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示范项目予以表彰。省厅也将对入选省级示范工地(工程)进行表彰。

 

    四、活动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1、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各工程参建单位、各项目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今年“平安工地”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指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规模较大的项目应当设立安全专职管理机构,以落实现场参建单位安全责任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抓手,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2、广泛宣传发动。要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及《标准》、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贯彻,对现场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教育,管理人员以宣传政策和管理要求为主,作业人员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重。要根本树立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有效发挥“平安工地”建设和专项整治活动的最大成效。

 

    3、强化管理措施。各项目要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重点解决当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安全防护的保障度。

 

    4、严格监督检查。各项目都要加大工程安全检查的力度,要对照《标准》严格考核。对在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和项目要予以坚决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要通过“平安工地”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形成以项目管理为对象、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完整、系统、长效的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为实现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长治久安、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各项建设目标作出贡献。

 

(质监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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