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公路亮化工程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快推进武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城区以外干线公路的夜间照明条件,武进区政府经研究,决定按照先干线后支线、先局部重点后全面覆盖的步骤,全面启动公路亮化工程,以方便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共享“幸福武进”的辉煌成果。
二、公路亮化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我区境内主要国省干线、区内重要干线和部分区通镇、镇通镇公路(29条、约 285公里)的配套路灯建设,预计总投资将达3.1亿元。同时,结合 “三个武进” 建设要求,部分路段将采用新型低碳节能路灯。
三、亮化工程的具体如何实施?
答:2011年道路亮化工程被列入武进区3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将对已建成的8条道路(125.24公里)和在建的11条道路(60.14公里)进行亮化,总投资约2.2亿元。2012年实施剩余公路亮化工程,完成区政府计划目标。
四、亮化工程如何开展,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何划分?
答:公路亮化工程主要分为建设和管护两个方面。
1.建设:中吴大道(S232~无锡界)由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常州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设计、建设,其余道路亮化工程由武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前期问题由涉及乡镇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资金由武进区财政局负责,前期资金由涉及乡镇负责。
2.管护:道路亮化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移交,核心区的路灯由武进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进行管理维护,其他区域由各段道路所辖区乡镇进行管理维护;武进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亮化工程建设、管护提供技术支持;所有路灯统一采用“三遥”技术控制,由武进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属武进区公用事业管理处统一控制和管理维护;管理维护资金由各责任部门负责。
五、实施公路亮化工程有哪些具体工作要求?
答:实施公路亮化工程主要有4项工作要求。
1.武进区交通运输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亮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具体由武进区公路管理处负责道路亮化建设工作,应确保程序规范、材料合格、质量优良,各相关单位需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亮化工程建设。
2.管理维护期间,责任部门应成立管护小组对路灯进行长效管理维护,确保路灯设施运行正常,在主材质保期内,由于质量有缺陷引起的路灯损坏,由武进区公路管理处负责维修,由于被盗、被撞等外在原因引起的损坏,由管护责任部门负责维修;管护责任部门应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同时要做好防盗措施和管理。
3.武进区财政局应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管护责任部门应确保每年的管理维护资金的到位。
4.武进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参建人员技术合格。
(武进区交通运输局供稿) |